网站首页 >> 正文

关于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3-06 点击数:

各系(院、部)、处室、驻校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车管理,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,创建平安、文明、和谐、美丽校园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如下规定:

一、机动车辆停放规定

1.凡进入校园机动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,一律停放到指定地点。地下车库、地上停车场按指定方向停放。北环路、东环路、中环东路两侧按行驶方向有序停放。

2.各类送货(维修)等机动车辆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,可以临时停放,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。

3.来访车辆按照门卫值班人员的指定位置停放,车上留好联系电话,不得阻碍交通、堵塞消防通道。

4.严禁在知海路、中环西路、知远路、启明大道两侧以及食堂周边区域、教学区连廊下、学生公寓内停车。

5.遇学院开学迎新、大型活动、组织考试或执行特殊任务等,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院统一指挥。      

6.严禁新能源车辆违规充电或长时间充电。

二、对违停车辆的处理

1.第一次、第二次:电话通知挪车且登记信息;

第三次:取消本学期其名下登记车辆出入校园资格。

2.对因违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
3.车辆违停记录(含各部门办理的业务联系单位、校企合作车辆)作为所在部门“平安校园建设”、年终考核的考核依据之一。

各部门领导要广泛宣传,率先垂范,带头执行,并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学院的规定,服从管理,相互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保障校园车辆停放有序、安全畅通。


       2024年3月6日


版权所有 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

手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