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院、部)、处室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规范车辆停放,方便广大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园,现对教职工车辆信息进行重新登记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以部门为单位填报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(见附件),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二、每名教职工只限登记一辆车。
三、车主系教职工本人的,需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;非教职工本人的,需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上注明双方关系。
四、教职工车辆驶入校园后,一律按要求停放到指定停车区域。
五、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务必于2024年9月6日17:00前将车辆信息资料纸质版(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)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到安全工作处(明德楼106室),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xgaqgzc@163.com,联系人:杨长乐 87625065
附件: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
安安全工作处
2024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