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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室立卷、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11-09 点击数:

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

一、档案室应定期接收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,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

二、对接收来的各类档案要认真检查质量,办理好交接手续,及时登记、分类、对号入座,档案资料要经常核对,做到帐物相符。

三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,维护档案的安全和机密,任何人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。

四、认真执行档案的借阅制度,严防档案损坏、散失、失密,同时做好档案的利用统计工作。

五、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,严格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鼠、防蛀、防晒、防尘等工作。

立卷归档制度

一、归档范围:凡是本单位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、政、工、团以及纪捡、人事、劳资、教学、宣教、综合计划、基建、采购、荣誉、财会、后勤管理、信息、学生、专门调查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书材料,均应归档。

二、文书档案应在次年六月底以前整理归档;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两年,于第三年初移交综合档案室,各种专门调查、申报登记由经办部门立卷后移交档案室;声像档案、信息软盘(参考声像档案规定整理)由职能部门按规定整理后于第二年四月移交档案室。

三、归档要求: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,完整,按照文件的形成规律,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。分类、立卷,使案卷能正确地反映机关活动的真实面貌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
归档案卷封面应填写清楚、案卷标题要确切、简明,注明保管期限,案卷的卷内文件应有次序地排列、编号,填写“卷内文件目录”和“备考表”。

四、档案入库的交接手续是:各主管部门交入库的档案列出清单,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,交接双方及时办理签字手续。

五、各种档案索引和检索工具一并移交档案室。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,档案室应拒收,并指出存在问题退回重整。

档案管理制度

一、严格执行《档案法》,增强法制观念,依法管好本院档案。

二、定期接受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,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

三、对接受来的各类档案要认真检查质量,办理好交接手续,及时分类,对号入座。经常检查核对档案资料,做到帐物相符。

四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严格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鼠、防蛀、防晒、防尘等工作。

五、认真执行借阅利用制度,严防档案损坏、散失、失密,同时做好档案利用统计工作。

六、严格执行档案法,维护档案的安全和机密,任何人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使用范围。

档案统计制度

一、档案室应根据上级要求,编制必要的统计表格,并认真填写。

二、档案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进、出的原始记录,做到及时交接、及时填写、汇总。

三、按规定和要求,向上级部门准时呈报统计报表。

四、统计数字要准确、全面。

档案移交制度

一、档案室负责接收各部门每年整理好的案卷,并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永久和30年保存的档案。

二、档案室接收、移交档案时,需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,经档案室或档案馆清点无误,双方签字盖章,一式两份,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,一份由接收单位保存。

档案鉴定、销毁制度

一、建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,根据国家标准,将归档的文件材料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。

二、根据档案保管期限,在档案鉴定小组的领导下对已达保管期限的档案再次进行鉴定,对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,在销毁前造具清册,提出销毁报告,经鉴定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毁销。

三、销毁档案要有人监督,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“已销毁”字样和销毁日期,监销人签字盖章以示负责。

四、非经鉴定小组批准,任何部门、任何人均不得擅自销毁任何档案资料。

档案保密制度

一、贯彻《保密法》,严格国家秘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
二、档案人员加强自身修养、忠于职守、模范地执行保密制度。

三、查取档案一律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,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库内。

四、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供密级档案。

五、对因特殊情况借出去的档案,要经常监督检查使用情况,逢节假日全部收回。档案室要有保密措施,加强检查,确保安全。

六、发生失、泄密事件,及时上报分管院领导,并立即追查,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

档案借阅利用制度

一、本院人员凡因工作需要借阅利用档案,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,外单位借阅须持单位介绍信,并经主管领导批准。

二、利用者只能查阅自己所需内容,不得翻阅、摘抄其它内容,须保持案卷整洁,不得涂改,折迭、拆卷、抽换、污损,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

三、机密档案一律不外借,其它各类档案、资料一般不借出,经批准借出后,须当天归还,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。

四、归还档案必须清点注销,借者主动填写利用效果情况。

五、借阅档案如有损毁、丢失者,按《档案法》法律责任处理。

会计档案管理制度

一、根据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,会计档案集中于档案室统一管理。

二、会计档案的立卷、归档,应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、编号、装柜,做到案卷目录与档案“帐物相符”。

三、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,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,负责整理立卷,装订成册.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后,移交档案室。

四、档案管理,要存放有序.查找方便,严防损毁、散失和泄密。

声像档案管理制度

声像档案是指以声音和形象为表现形式的档案。它包括:影片、照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等原始声像文件材料,是本单位活动的真实记录,具有重要的凭证、参考价值。根据《档案法》的要求,特制订制度如下:

l、凡是反映本院职能活动的影片、照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且有保存价值的,均由组宣部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,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。

2、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、照片和文字说明三个部分;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物名称和摄影者等。

3、移交的录像带、录音带应是原版,盒上贴有文字标签:标明题目、讲话人、录制日期、卷(盘)号、编号、带长、时间等项,盒内还要附上文字说明。

4、声像档案的编目应简单,便于查找和统计。

5、存放声像档案的库房要采取防止高温、高湿和强光的措施,并要定期检查。温度保持在15—25℃,相对湿度45%—60%,避开30斯特以上的磁场。发现问题尽早重新复制。

6、移交声像档案时,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,并办理签字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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